梁文燕紀念中學(沙田)

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收生準則及程序(2010 - 2011年度入學)

本校按教育局頒佈之「中學學位分配辦法」招收該年度中一學生。其中百分之三十的中一學額,將採用「自行分配學位」辦法,招收學生。有關詳情如下:

一. 本校本年度可供申請的自行分配中一學位數目為43個。

二. 遴選形式:

本校將選取合資格申請者進行面試(面試日期為2010年4月上旬),篩選進行面試的申請者之準則如下:

篩選進行面試的申請者之準則
1.
學業成績
60%
2.
操行
20%
3.
課外活動、校內外服務及獎項
20%

獲邀參加面試之申請人將於2010 年4月上旬或之前收到個別通知,如未獲通知參加面試者,仍可循「初中學位分配辦法」申請就讀本校。

三. 收生準則及比重

  收生準則
比重
1.
學業成績
30%
2.
操行
10%
3.
課外活動、校內外服務及獎項
10%
4.
面試
50%
總分:
100%

四. 申請程序:

申請人可於 2010年1月4日 至 2010年1月25日 期間,從本校網頁下載或到本校校務處索取「本校申請表」,並於上述期間將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親自交回本校校務處。 (已截止)

本校辦公時間:

星期一至五 (9:00a.m. – 5:30p.m.)

星期六 (9:00a.m. – 11:45a.m.) (假期暫停)

五. 遴選結果:

取錄名單將由本校直接轉交教育局。並於「中一學位分派放榜日」經教育局統一知會有關學生。獲本校取錄者須按教育局公佈辦法辦理中一入學註冊手續。(按教育局指引,有關中學不得在放榜前公佈自行分配學額取錄名單。)

六. 申請備忘:

交回「本校申請表」需附下列文件:

(1) 已填妥的申請表,

(2)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 (教育局存根、學校存根及家長存根),

(3) 身份證正本及影印本,

(4) 五年級(全年)、六年級(上學期)學業成績表副本,

(5) 獎狀副本(如有),

(6) 社會服務記錄副本(如有),

(7) 學校嘉許證明書(如有)及

(8) 回郵信封(連郵票)乙個。

* 本校不接受申請者之小六學校推薦書

如有查詢,歡迎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694-1414與校務處職員聯絡。